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机关各部门,各派出机构、直属单位:
环境保护标准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,是支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。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,充分发挥标准对改善环境质量、防范环境风险的积极作用,在充分总结“十二五”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基础上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》(见附件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附件:国家环境保护标准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
环境保护部
2017年4月5日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10日印发